“狂飙”啤酒搭便车?判赔500万元! 近日,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,认定涉事啤酒生产、销售方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,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、消除影响,并连带赔偿权利人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(下称爱奇艺公司)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500万元。 狂飙 啤酒 搭便车 刘亚玲 啤酒搭便车 2025-11-14 08:03 3